金 仙 证 论

增 注 说

  书有可注者,谓本书藏密之未明也。而破章立说必先得其真师之接受,事理透彻已工有所成,然后发笔,显然明白与前书合一,则曰注矣。若事理不彻,而已工无所成,以时文套语,冒妄杜撰,经自为经,注自为注,何足为注哉。书有不必注者谓本书,显然已注明者,何烦画蛇添足而再注也。若强生妄说,以为己之聪明,不得真师而内丹无所成,傍解瞎摩,则反为坏书之药引,实乃害众之病根者,欤者金仙证论与慧命经之原体本已直切,又恐学者错认门户,重加亲注道合仙佛之真机,工用自己之效验,诚为二门登堂入室之良方者矣。非余之好事者,是违后人之妄注也。反复诀之明白,重叠显修之真工,仙佛微细之实事,无一字一事而不尽洩,与此二书之中矣。是书得保全两家悟彻根源,则不外乎大道而同归。究竟自己之性命者矣。名虽分仙佛,而用之真工,实则一也。尊师之所集原以愿宗,从之所好而不失性命,免落偏枯之见,立今劫以成大道。愿谢不烦,欠师诀工,妄注者之所增也。以此戒云,毋劳再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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